甲公司20×7年12月3日與乙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A產品400件,單位售價
2021-04-25
甲公司20×7年12月3日與乙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A產品400件,單位售價650元(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7%;乙公司應在甲公司發出產品后1個月內支付款項,乙公司收到A產品后3個月內如發現質量問題有權退貨。A產品單位成本為500元。
甲公司于20×7年12月10日發出A產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A產品的退貨率為30%.至2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銷售的A產品尚未發生退回。
按照稅法規定,銷貨方于收到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作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處理。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變更;甲公司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甲公司于20×7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對外報出前,A產品尚未發生退回;至20×8年3月3日止,20×7年出售的A產品實際退貨率為3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 1~3 題。
第 1 題 甲公司因銷售A產品對20×7年度利潤總額的影響是( )。
A.0
B. 4.2萬元
C. 4.5萬元
D.6萬元
正確答案:B甲公司因銷售A產品對20×7年度利潤總額的影響=400×(650-500)×(1-30%)=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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